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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第五批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4〕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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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市非遗保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复核审定等程序,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研究确定了第五批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充分发挥其传承传播主体作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市文旅高质量融合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