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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小型轿车苏DA3373*) | |||||||||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邮寄或者电子送达。邮寄或者电子送达不成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六十日。车牌号为苏DA3373*(车辆识别代号:LSGKM8R28RW006496) 别克牌的小型轿车, 20起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地相关大队已于2026年5月6日作出处罚决定。现将以上处罚决定予以公告送达。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大队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