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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我市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带动效应,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提升使用效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97号)、《江苏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苏就劳发〔2025〕1号)等精神,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现就相关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本通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包含: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支持原则 1. 聚焦重点领域。坚持聚焦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生活服务等六大领域,聚焦受外部冲击明显的企业职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安全环保从业人员、创业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九类群体,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2. 产教融合深化。紧密结合智能制造和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深化产教融合,积极开设新职业新工种新课程,加快培养重点产业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3. 竞赛成效突出。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省状元赛等重大比赛,加大集训设施设备投入,成绩突出,取得重大荣誉。 三、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建立完备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运作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补助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主要用于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包括教培设备购置、课程开发、教学科研、技能评价等费用。 (二)资金计划支持额度 第一档:不超过400万元:需同时达到如下条件:2023年至2026年期间的教培设备购置费超过4000万元;年度开展培训规模8000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3000人次(取证);在世赛、国赛、省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第二档:不超过200万元:需同时达到如下条件:2023年至2026年期间的教培设备购置费超过2000万元;年度开展培训规模4000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取证);在世赛、国赛、省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第三档:不超过50万元:年度开展培训规模1000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50人次(取证)。 实际补助金额综合2026年预算额度和各档补助标准确定。 四、申报流程 1. 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于5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设施设备统计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报送至市人社局。 2. 项目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条件、补贴标准、资金额度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对申报材料开展综合评审,提出建议名单,经局党组会审议确定资助名单后向社会公示。 3. 下达资金。公示无异议后,按流程下达补助款项。 五、其他 1.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发放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以及“三公”经费支出。如发现申报材料数据严重失真,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申报单位遴选资格,同时今后3年内不得申报并享受常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同时所涉资金由人社部门予以追回。 2.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建处,王元能,0519-85682017 附件: 1. 项目申报表 2. 承诺书 4. 培训情况统计表 5. 技能竞赛成绩统计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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