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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设主体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7〕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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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中心幼儿园实施主体变更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鉴于该项目已由我委分别以常发改〔2010〕210号、常发改行服〔2013〕21号文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经研究,现将有关调整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项目建设手续,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原则同意钟楼区五星街道中心幼儿园项目实施主体由钟楼区五星街道办事处调整为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中心幼儿园。 二、其它事项按常发改〔2010〕210号、常发改行服〔2013〕21号文执行。 (项目编码:2017-320404-47-01-304190)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