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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汉防己甲素片等25个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常医保服务〔2022〕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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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常州经开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汉防己甲素片等25个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市医保中心按要求及时更新维护药品目录数据库,并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同步更新维护。 二、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和监督定点医药机构落实,动态跟踪定点医药机构执行情况。 三、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执行试点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和医保支付范围,并向参保人员准确宣传。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