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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下达2024年度60周岁以上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资金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4〕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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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市文化馆(市非遗保护中心): 为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进一步提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2024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预算情况,通过各辖市区局、市非遗保护中心组织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经审核,本年度全市共有123名60周岁以上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符合传习补助资金申请要求,确定发放传习补助经费共计12.3万元,具体补助对象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60周岁以上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资金明细表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