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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意胡琳琳等15位同志具备档案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常档发(2014)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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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 常州市档案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于2014年9月28日举行。经评审,同意胡琳琳等13位同志具备助理馆员,蒋燕等2位同志具备管理员的任职资格,特此通知。
附件:名单
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4年11月13日
附件:名单
管理员2名: 1、史瓅琳 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蒋 燕 常州市国土资源档案中心
1、胡琳琳 常州市白蚁防治中心 2、张海欣 常州市房产登记中心 3、崔丽君 常州市房产信息中心 4、丁 丽 常州市档案局 5、陆亚婷 常州市档案局 6、高振宁 常州市档案局 7、唐煜玮 常州市城西地区综合改造有限公司 8、屠晓琳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9、吴佳怡 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10、丁 旭 常州博物馆 11、周凌洁 中共常州市委统战部 12、杨 虹 常州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中心 13、周闻雯 常州中石油昆仑港华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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