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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环保系统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和环保工作总体情况 市环保局承担着对全市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具体工作包括:落实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落实减排目标任务;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监管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归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教等工作。 2015年我市环保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为契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强化总量控制和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快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努力推动经济绿色转型、生态空间保护、环境综合治理和环保依法行政取得新突破,让常州的天更蓝、水更清。 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是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PM2.5平均浓度较2014年下降7%,争取下降9%,全力冲刺下降12%的目标;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天数比例达到70%;确保饮用水安全,太湖治理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现代化考核断面地表水好于III类水质的比例达到70%以上。 二是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三是加强环境监管,落实全市环保网格化监管,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完成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 (二)资金编制原则 1、坚持依法理财原则,自觉接受市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细化支出预算,除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定额管理外,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体现零基预算的要求,做好项目评估,确保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切实可行,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坚持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原则,优先保障污染减排、生态创建、太湖治理、净化空气、饮用水安全等环保重点工作。 3、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车购置,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等。 (三)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总数 编入部门预算的常州市环保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4户。常州市环保局行政本级1户,事业单位3户。 2、部门预算管理形式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户,为常州市环保局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为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户,为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常州市固废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 二、预算经费收支情况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来源3763.85万元,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额3636.55万元,部门预算本年结余127.3万元,为非税收入结余。 (一) 按收入预算来源说明 1、 财政预算内拨款3211.35万元。 2、 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52.5万元。 (二) 按支出功能科目情况说明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55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支出。 2、 医疗卫生支出130.33万元,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3、 节能环保支出2777.75万元,用于开展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减排、生态建设、能力建设、环境执法等工作的经费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361.92万元,用于职工住房提租补贴以及单位缴纳的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三) 按支出用途说明 1、 基本支出3115.71万元,用于局系统人员支出以及各单位日常公用定额支出。 2、 部门项目支出520.84万元,为完成其环保工作目标和事业发展而发生的专项支出。
2015年(环保局) 部 门 收 支 预 算 表 填报部门(盖章): 金额: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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