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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常发改〔202〕3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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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常州市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常发改〔2024〕28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一、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1元/立方米。 二、燃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宣传,建立完善价格台账,妥善处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