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38455/2022-00206
主题分类:医疗信息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医疗卫生 市医疗保障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医保服务〔2022〕116号
产生日期:2022-10-19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10-2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常医保服务〔2022〕116号

各辖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常州经开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61号)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61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