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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决算公开 | |||||||||||||||||||||||||||||||||||||||||||||||||||||||||||||||||||||||||||||||||||||||||||||||||||||||||||||||||||||||||||||||||||||||||||||||||||||||||||||||||||||||||||||||||||||||||||||||||||||||||||||||||||||||||||||||||||||||||||||||||||||||||||||||||||||||||||||||||||||||||||||||||||||||||||||||||||||||||||||||||||||||||||||||||||||||||||||||||||||||||||||||||||||||||||||||||||||||||||||||||||||||||||||||||||||||||||||||||||||||||||||||||||||||||||||||||||||||||||||||||||||||||||||||||||||||||||||||||||||||||||||||||||||||||||||||||||||||||||||||||||||||||||||||||||||||||||||||||||||||||||||||||||||||||||||||||||||||||||||||||||||||||||||||||||||||||||||||||||||||||||||||||||||||||||||||||||||||||||||||||||||||||||||||||||||||||||||||||||||||||||||||||||||||||||||||||||||||||||||||||||||||||||||||||||||||||||||||||||||||||||||||||||||||||||||||||||||||||||||||||||||||||||||||||||||||||||||||||||||||||||||||||||||||||||||||||||||||||||||||||||||||||||||||||||||||||||||||||||||||
目 录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生态环境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制定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四)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各类专项巡查工作。 (五)承担全市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工作。 (六)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和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七)参与全市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 (八)参与全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指导协调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置、调查处理。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大队(信访办公室)、监督大队、机动大队(应急中心)。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制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环境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紧紧围绕水、气、固废等要素,开展流域水陆协同、大气污染协同、“三打”等专项执法行动。深化执法监督正明清单,强化非现场执法,优化服务举措,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扎实推进流域水陆协同专项执法,打击废水偷排、直排,全力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协同专项执法,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开展夏、秋季秸秆禁烧,组建“党员突击队”。扎实推进固废污染防治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开展疫情防控医疗废物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数据弄虚作假专项执法,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对异常情况及时分析研判,捕捉伪造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开展非现场精准执法。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加强部门联动,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段开展“静音”行动,加大对全市高考考点和中考考点的监管力度,给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环境。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有效化解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围绕重点时段有效有序推进环境应急工作全力做好特殊敏感时段及节假日值守和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应报尽报”要求,信息第一时间报送,事故均得到妥善处理。回应群众关切,有效化解突出环境信访问题,充分利用12345、部微信、省信访举报平台受理群众的环境诉求, 第二部分 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相关统计数: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其中,预算数为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故本表为空。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故本表为空。
注:“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政府采购支出信息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42.5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8.94万元,增长5.0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642.5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642.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75万元,增长6.33%,变动原因: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8万元,减少100%,变动原因:年初没有权责列支结转项目。 (二)支出决算总计1,642.5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642.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96万元,增长6%,变动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15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库存现金结转。与上年相比,减少14.02万元,减少98.94%,变动原因:权责列支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642.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6.44万元,占92.3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6.1万元,占7.6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64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94万元,占76.35%;项目支出388.46万元,占23.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16.4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7.16万元,减少3.02%,变动原因:环境监测与监察项目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16.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2%。与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343.97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2%。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26万元,支出决算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0.16万元,支出决算1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01.13万元,支出决算1,00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人增支,行政运行费年中追加。 2.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74.06万元,支出决算2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环境监测与监察项目年中调减。 3.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8.6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环保专项资金年中追加。 4.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年初预算220万元,支出决算16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项目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1.25万元,支出决算7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95.89万元,支出决算9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71.22万元,支出决算7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253.9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29.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16.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14万元,减少2.14%,变动原因:环境监测与监察项目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253.9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29.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变动原因:环境执法业务工作交流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7万元,接待2批次,28人次,开支内容:接待兄弟单位调研;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2年度全年召开会议9个,参加会议477人次,开支内容:生态环境执法业务条线会议发生的餐费、场租费。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2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75万元,减少47.2%,变动原因:厉行节约,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6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21.06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470.9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二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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