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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常州市市级胸痛、创伤及卒中救治中心的通知 常卫医政〔2018〕3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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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卫计局,各有关医院: 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江苏省胸痛、创伤及卒中救治中心建设指南(试行)》(苏卫医政〔2016〕55号)和《常州市卫计委关于开展市级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现场验收的通知》(常卫医政便函〔2018〕34号)要求,我委组织专家组对各市级三大救治中心建设单位进行了现场评估验收。确定市级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共7家,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通过评估验收的市级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要进一步明确救治中心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夯实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救治工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促进相关疾病的分级诊疗工作,努力带动全市危急重症防治能力的提升,为我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出贡献。 附件:常州市市级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名单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3日 附件: 常州市市级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名单
一、市级胸痛救治中心(3家) 1.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常州市中医医院 3.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二、市级创伤救治中心(2家) 1.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三、市级卒中救治中心(2家) 1.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