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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供销总社关于公布2014年基层社恢复重建名单的通知 常供总〔2014〕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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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 根据常供总〔2014〕33号、常财农〔2014〕155号文件精神,对照省总社基层社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要求,经辖市(区)社申报、市总社审核、现场评审、验收等程序,现认定常州市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新北区孟河镇工作站等7家基层社恢复重建工作完成。特此通知。 附件:基层社恢复重建名单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4年10月20日 附件: 基层社恢复重建名单 新北区(2家) 常州市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孟河镇工作站(孟河镇) 常州市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春江镇工作站(春江镇) 武进区(5家) 常州市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奔牛镇工作站(奔牛镇) 常州市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前黄镇工作站(前黄镇) 常州市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湖塘镇工作站(湖塘镇) 常州市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邹区镇工作站(邹区镇) 常州市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牛塘镇工作站(牛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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