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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常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拟聘任人选的公示 | |||||||||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面向社会开展了常州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公开选聘工作。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核和综合评议等程序,现将拟聘任的常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名单(共26人)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拟聘任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常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拟聘任名单》。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人选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和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19-88588197(因工作需要,经允许公开) 通讯地址:常州市太湖东路105号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6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