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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5〕39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进行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一)基础指标。各辖市、区基础指标均为1个。 (二)激励指标。2024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评价结果良好以上的溧阳市、武进区、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可分别增加1个激励指标。 (三)其他指标。各辖市、区可推荐在常央企1家。 二、有关要求 (一)在常高等学校、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我委推荐申报。 (二)获评未来产业先行集聚发展试点的辖市、区必须申报该产业方向的企事业单位1家。 (三)在常央企申报仅支持央企全资(控股)三级以上子公司。 (四)其他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五)请各辖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于5月23日(周五)前将上行文及《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连同申请报告、申报数据表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两张)上报我委。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