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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成立文广新局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文广新〔2014〕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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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苏审发〔2012〕184号)和常州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3〕74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文广新局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文广新局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局组织人事处、财务处、监察室等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审定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并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重要事项,指导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二、领导小组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向新履任的内部管理领导干部通报赴任岗位的经济责任;提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计划,报领导小组审定;向承担内部审计工作的单位提供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二)财务处工作职责:根据内管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制定相关的经济责任及其指标;按照当年审计计划申报审计所需费用;向承担内部审计工作的单位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资产管理等相关资料;检查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情况。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合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三)监察室工作职责:向承担内部审计工作的单位通报所掌握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有关情况;负责查处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对本系统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同财务处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三、文广新局内管领导干部主要经济责任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经济管理职责,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完成单位事业发展和经济责任目标; (二)按照《会计法》等规定,对单位有关经济事项组织会计核算,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及时上报财务报告; (三)组织合法收入,规范经费支出,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四)规范资产管理,保障单位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保证单位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规范单位债权、债务管理,无经济纠纷和遗留问题; (六)制定和完善财经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单位财务管理; (七)单位年度预算、重大经济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按规定程序实行集体讨论决策; (八)遵守廉政规定,个人勤政廉洁; (九)其他经济责任。 四、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作为被审计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文广新局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3月18日
附件
文广新局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建共 副组长:黄娅芬 成 员:陶 琴、徐文金、孟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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