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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单位决算公开 | |||||||||||||||||||||||||||||||||||||||||||||||||||||||||||||||||||||||||||||||||||||||||||||||||||||||||||||||||||||||||||||||||||||||||||||||||||||||||||||||||||||||||||||||||||||||||||||||||||||||||||||||||||||||||||||||||||||||||||||||||||||||||||||||||||||||||||||||||||||||||||||||||||||||||||||||||||||||||||||||||||||||||||||||||||||||||||||||||||||||||||||||||||||||||||||||||||||||||||||||||||||||||||||||||||||||||||||||||||||||||||||||||||||||||||||||||||||||||||||||||||||||||||||||||||||||||||||||||||||||||||||||||||||||||||||||||||||||||||||||||||||||||||||||||||||||||||||||||||||||||||||||||||||||||||||||||||||||||||||||||||||||||||||||||||||||||||||||||||||||||||||||||||||||||||||||||||||||||||||||||||||||||||||||||||||||||||||||||||||||||||||||||||||||||||||||||||||||||||||||||||||||||||||||||||||||||||||||||||||||||||||||||||||||||||||||||||||||||||||||||||||||||||||||||||||||||||||||||||||||||||||||||||||||||||||||||||||||||||||||||||||||||||||||||||||||||||||||||||||||
目 录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 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负责全市环境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大数据应用开发,移动源污染监管的技术支持,承担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协助编制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年度工作计划,承担环境统计的技术工作。 (二)承担环境执法监测、溯源监测及各类专项工作的现场采样和实验分析,组织实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执法监测,组织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参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跨区域污染事件的现场调查工作。 (三)承担市级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相关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和运维管理;负责市级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建设,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归集,以及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和开发应用;承担市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 (四)负责环境质量和污染源预警及各类综合分析工作;组织监控数据、监测数据超标预警转办督办工作;负责事权范围内水质、大气和噪声自动站运维机构的质量监管和技术指导。 (五)参与制定全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日常监管以及油气污染治理督查的技术支持。 (六)承担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技术支持工作;提供技术培训、环境监测与信息服务;协助对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监督与检查。 (七)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教科、综合业务科、监控预警科、分析测试科、监测与应急科(环境调查一科)、移动源与辐射科(环境调查二科)、系统建设运行科。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设7个分支机构,分别为溧阳分中心、金坛分中心、武进分中心、新北分中心、天宁分中心、钟楼分中心、经开区分中心,规格均相当于副科级。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是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建设元年,监控中心认真贯彻市局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布局‘大监测’、筑牢基础桩、巩固大平台、提升真本领”的工作目标,立足本职、困中奋进、服务大局,努力打造出了一支担当有力、业务精湛、反应迅速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技术队伍。 一、建成市级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响应中心 2022年,监控中心用实干实绩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一是夯实“硬基础”。2022年,监控中心监测分析能力得到突破性发展,形成水、气、噪声和辐射共4类合计89项能力,全年提报手工监测数据超10000个,保障了常规监测、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等业务开展,监测能力位居全省地市级监测机构前列。二是勇当“逆行者”。在“1•28”溧阳中材危废仓库火灾事故应急中,监控中心迅速反应、科学应对,为应急处置提供了有效的监测技术支撑。整个岁末年初,从中心领导到普通员工,加班加点完成了从突发事件响应到终止的全过程环境应急监测。三是做好“千斤顶”。在涉疫废水监测中,中心共组织出动监测450人次,不惧风险、勇挑重担,为全市抗疫和防疫工作筑起了环境安全防护墙。在五牧断面水质年度达标攻坚战中,监控中心加班加点、随送随析,为环境决策提供了及时的数据支撑。四是跑出“加速度”。自监控中心组建移动源与辐射科后,不断加强人员配备、核与辐射监测设备等建设,提升软硬实力,以最快的速度通过专项监测能力认证,并多次参加市、区两级核与辐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在实战中得到锤炼。2022年11月,在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2022年江苏省生态环境辐射监测能力比武”中监控中心3名同志出色完成了各项比赛科目,以全省总分第三名的优异成绩荣获团体三等奖,真正实现了市级辐射监测能力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转变。 二、重点强化非现场监管和预警指挥中心 一是基本完成智慧感知能力建设。通过努力,年内基本完成全市重点排污单位、VOCs重点监管企业、限值限量工业园区企业在线全联全控任务,为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工作打好了基础。二是持续优化预警研判规则和模型。全面归集省、市大数据平台资源,以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及回流数据为主,以市级平台功能开发为辅,设计完善非现场监管数据研判模型,不断训练优化平台报警功能,真正实现预警监控由“人工发现”到“智能感知”的转变。三是基本形成非现场监管体制架构。指挥中心利用各类监测监控平台对纳入非现场监管名录的企业联网数据开展24小时巡查,发现涉嫌违法的数据线索形成监管问题清单,及时推送执法部门;对环境质量异常高值信息开展原因分析,通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迅速压降异常高值,形成了实时监控、分析研判、及时预警,问题交办、跟踪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优化了省级非现场监管的工作内容和流程。2022年共计预警反馈督办事项565条,其中指挥调度事项55条,污染源小时超标数据、治污设施异常信息共1927条,为新型案件非现场和现场查处、证据固定、数据审核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打造市级环境技术服务和综合分析中心 在队伍建设上,监控中心通过多种途径扩充力量、引进人才,工作人员从去年底22人增加至44人,同时优化了内部组织架构,使各项业务高效运行;在服务管理上,监控中心着力推进监测监控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跨越,在每月环境质量形势分析、新孟河沿程水环境变化趋势及对策建议报告、应急监测处置应对报送等工作中,唤醒监测数据资源,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支撑、引领、服务的作用;在运行架构上,中心初步构建起了从智慧感知、发现问题、现场调查、实验分析、综合诊断到解决方案的业务流程框架,促进监控和监测业务的高度融合,加快了复合型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 7月,监控中心获得中共常州市委和常州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常州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称号。 第二部分 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相关统计数: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其中,预算数为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故本表为空。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故本表为空。
注:“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无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故本表为空。
注:政府采购支出信息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故本表为空。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049.3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09.47万元,减少67.77%。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049.3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049.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09.47万元,减少67.77%,变动原因:2021年下达了一次性开办经费用于仪器设备采购和实验室建设。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2,049.3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049.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09.47万元,减少67.77%,变动原因:2021年监控中心处于筹建阶段,完成了仪器设备采购和实验室建设。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04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7.37万元,占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1.99万元,占0.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04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34万元,占38.03%;项目支出1,268.03万元,占61.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1.99万元,占0.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047.3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59.34万元,减少64.74%,变动原因:2021年监控中心处于筹建阶段,完成了仪器设备采购和实验室建设。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47.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225.8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67.01%。其中: (一)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3.98万元,支出决算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二)节能环保支出(类)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157.66万元,支出决算1,69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新增员工对年中预算进行了相应追加。 2.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82.7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部分为环保专项,年初无预算,由市局于年中下达。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0.29万元,支出决算2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4.63万元,支出决算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39.32万元,支出决算3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79.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28.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5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4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59.34万元,减少64.74%,变动原因:2021年监控中心处于筹建阶段,完成了仪器设备采购和实验室建设,2022年减少了该部分能力建设硬件配置费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79.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28.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5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2年度全年召开会议6个,参加会议75人次,开支内容:召开及参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等。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2年度全年组织培训7个,组织培训12人次,开支内容:组织及参加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000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225.8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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