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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供销总社关于聘任作风行风监督员的通知 常供总〔2014〕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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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社、市直企业,总社各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市总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外部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履行职能,服务“三农”,在有关单位提名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聘请徐慧生等26名同志为市总社作风行风监督员,聘期为叁年。 附件1: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作风行风监督员名单 附件2: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作风行风监督员工作办法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4年4月23日 附件1: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作风行风监督员名 (排名不分先后)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徐慧生 市级机关党工委纪工委 曹建庆 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郑跃进 市政府办秘书三处 陈燕卿 市纪委办公室 史菊红 市文明办创建处 余海峰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卢科红 市农工办合作经济处 曹秋进 市安监局危化品监管处 徐海峰 市信访局复查复核处 岳玉军 市发改委服务业处 辅华农 市工商局市场处 王 程 市农委执法支队 林兴荣 市财政局农业处 卞慧娟 市审计局经贸处 刘 杨 市妇联发展部 夏慧明 市放心办 陈建萍 市社科联学会部 陈其勇 常州河海大学企业管理学院 顾照平 金坛市朱林镇纪委 王 娟 金坛市朱林镇黄金村委 陶小兵 金坛市朱林镇龙溪村委 吴 俊 溧阳市戴埠镇政府 余庆贵 溧阳市上兴镇龙峰村村委 陈玉育 常州市信特超市有限公司 周沪平 常州市健康生态葡萄专业合作社 沈露华 常州市大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附件2: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作风行风监督员工作办法 为全面加强市供销总社机关作风和系统行风建设,强化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员应有的监督作用,现结合市总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监督员工作内容 1.了解市总社的工作职责、重点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 2.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按照监督工作的具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按时完成监督评议任务; 3.坚持实事求是,对市总社机关作风与系统行风建设情况作出客观、公正评价。 第二条 监督员工作职责 1.对市总社履行职能情况,特别是组织协调系统农资优质、保供、适时、稳价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 2.对市总社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履行为农服务宗旨、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兑现为农服务工作承诺、坚持勤政廉政方面的情况; 3.对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行风建设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遵守职业道德、诚信守法经营、开展文明服务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市总社反映系统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收集和传递社会各界对市总社机关作风、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收集和传递辖市(区)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及为农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基层社恢复改造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6.根据安排,参加市总社组织的监督员座谈会、问卷调查、参观活动等。 第三条 监督员工作的组织协调 1.市总社监察室负责监督员的日常联络、与基层单位的联系及问题查询等; 2.向监督员通报阶段性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向监督员回馈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3.市总社办公室定期向监督员邮寄《常州供销简报》及相关信息数据。 第四条 作风行风监督员有下列情况可解聘:监督员所在单位提出解聘建议,本人提出解聘申请,有不再适宜担任监督员的原因。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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