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司许决字(2024)第 2号
索 引 号:014109613/2024-0005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司法局:部门其他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2024-04-07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4-0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常司许决字(2024)第 2号
常州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司许决字(2024)第 2号

常司许决字(2024)第2号

刘玉香:

本机关收到你提交的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材料。

经审核,你提交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以及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你在金坛区茅山法律服务所专职执业;

二、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证号:31004242100002。

常州市司法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