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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要求的通知 常财购〔202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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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苏财购〔2024〕150号),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集中采购 在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人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除电梯(A02051227)、数据(A08060200)、软件开发服务(C16010000)、存储服务(C16030100)、云计算服务(C16040000)和网络接入服务(C17010200)外,其余品目的小额零星采购实行全省联动、市区联动框架协议或者网上商城采购。 二、框架协议采购 新增2025年度市区联动框架协议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C21040000)、印刷服务(C2309010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若国家、省有新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常州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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