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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常州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教高职〔2023〕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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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在常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国家“一体两翼”职业教育改革,不断增强常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服务发展能力,更好助力“532”发展战略实施,加快打造“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常各本科高校、高职院校、职业学校(含常州开放大学)、技工院校试点建设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二、建设目标 紧密围绕常州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主动对接常州十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八大高成长性产业链和现代服务业,积极涉足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保障改善民生的人才紧缺专业领域,2023年拟立项建设5个左右运行规范、合作紧密、成效明显、特色鲜明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三、建设要求 参照教育部印发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南》执行。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具备条件的在常院校认真填报《2023年常州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书》,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同时附必要的佐证材料。 (二)专家评审。市教育局会同市科教城、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评审。 (三)公示名单。对专家组认定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立项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应由一家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联合一所高等学校、一所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牵头建设。 (二)各校要积极联系企业,认真做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工作,内容精炼、重点突出、数据详实。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申报书内容如有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三)牵头职业学校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以下材料:《2023年常州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书》(附件1,一式五份)、《2023年常州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信息表》(附件2,一式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各校于10月25日(周三)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1803),电子材料发送至814183155@qq.com,联系人:周樱,联系电话:85681371。 附件: 1.2023年常州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书 2.2023年常州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信息表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科教城管委会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