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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立《常州旅游条例》立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0〕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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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制定出台《常州旅游条例》是全市推进地方立法、加快依法治市进程的重要安排,也是促进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落实市委“文旅休闲明星城”建设的重大举措。为保证《常州旅游条例》立法调研组织有力、科学严谨和顺利有序,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常州旅游条例》立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荣凯元 局长 副组长:张立新 副局长 吴志刚 副局长 田海明 局总工程师 成 员:雷 虹 局办公室主任 张鹏飞 局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处长 徐伟光 局艺术处处长 唐海燕 局公共服务处二级主任科员 周晓明 局科教信息处处长 陈玉新 局文旅产业处处长 陈 巍 局资源开发处处长 张理佳 局旅游推广处处长 薛小进 局市场管理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沈红球 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 张 刚 局文物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 唐星良 局文物保护处处长 徐文金 局财务处处长 李金俞 局组织人事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姜 海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