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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意常州市金坛区博物馆馆藏文物在浙江省博物馆展出的批复 常文物〔2016〕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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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博物馆: 你馆《关于在浙江博物馆举办<越中佛传——东南佛教盛世胜迹圣物>展览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核研究,我局同意你馆馆藏二级文物阿育王塔1件(套)在浙江省博物馆展出,举办《越中佛传——东南佛教盛世胜迹圣物》展览,展览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4月29日。请你馆严格按照《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等有关规章的要求,履行已签订的合同和安保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此页无正文) 常州市文物局 201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