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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常州市2023年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常医保办〔2023〕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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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医保局(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医保中心: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1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常州市2023年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2023年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115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政策优化集成、管理规范统一、业务协同联动、服务高效便捷,深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结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开展跨省异地就医宣传月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两定机构与参保人员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集中宣传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走进群众身边答疑解惑,畅通政策宣传信息壁垒,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宣传月活动主要任务安排见附件1。 三、活动主题 做好跨省就医结算服务,让群众在异乡更有“医靠” 四、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五、宣传方式 (一)开展线上集中宣传。充分利用电台电视、门户网站、移动终端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线上宣传活动。一是业务工作人员走进电台,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政策管理类(基金支付政策、备案和结算管理服务流程以及相关报销政策等)和业务办理类(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渠道、异地定点医药机构查询、门诊慢特病资格查询等)进行介绍和解读。二是开展线上政策展播。聚焦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政策管理类和业务办理类等内容,科学设置“一问一答”宣传文案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利用服务大厅大屏、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异地就医宣传视频、宣传海报,发表权威声音。 (二)开展线下集中宣传。根据国家局、省局要求,全市开展“一建四进两服务”活动。一建,即以经办大厅为基础,搭建医保宣传大厅;四进,即主动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进乡村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宣传活动;两服务,即依托基层医保服务点(站)、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宣传服务点。各辖市(区)医保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一建四进两服务”活动,重点在医药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采取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片或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现场解读宣传。 (三)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对外出人员、随迁老人等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重点宣传。充分利用参保人员办理备案、待遇发放等时机,对在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零星报销人员及异地就医人员等发放《致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的一封信》,告知异地就医政策及流程。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医保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规划,及时制定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把开展宣传活动作为打造医保部门便民惠民利民形象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积极协调集聚各方资源,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形成常态机制。市、区(市)两级医保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强统筹协调,同步开展宣传,加强整体联动,形成宣传合力。建立长期宣传服务点持续加强日常宣传,形成常态机制。 (三)总结经验,增强宣传实效。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做好宣传活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真正使宣传成果成为完善政策、优化经办流程的有效支撑。请各地于7月3日前将有关宣传资料、媒体报道、宣传工作总结及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以电子版形式报市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科。 附件:1. 常州市2023年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主要任务表 2.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统计汇总表 附件1 常州市2023年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主要任务表
附件2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统计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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