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两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8-00090
主题分类:卫生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医疗卫生 市卫健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卫药事〔2018〕323号
产生日期:2018-11-13
发布机构:市卫计委
发布日期:2018-11-26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两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两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常卫药事〔2018〕323号

各辖市区卫计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两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苏卫药政〔2018〕22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在信息系统内标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品种,并按照要求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附件:《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两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的通知》(苏卫药政〔2018〕22 号)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