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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检云——智能化大数据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9〕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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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检察院:
你院报来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报批“常检云——智能化大数据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检发〔2019〕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深化“常检云”平台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扩展前沿科技的应用,原则同意你院实施“常检云——智能化大数据平台”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构建“常检云”平台标准、数据模型、数据采集、大数据清洗、转换分析、应用和第三方工具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5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你院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9-320400-65-01-332960)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