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公布常州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79/2016-00103
主题分类:文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文广旅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文广新〔2016〕179号
产生日期:2016-12-02
发布机构:市文广新局
发布日期:2016-12-2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公布常州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关于公布常州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常文广新〔2016〕179号

各辖市(区)文广体(新闻出版、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市文化馆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传承人个人申报,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推荐,经市文广新局组织评审、公示和审核,现命名宋如庚等65人为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各级文化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为常州文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三批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