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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专项检查的通知 常医保招采〔2022〕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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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为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政策,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机构阳光采购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38号),决定对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时间 检查范围:全市37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2022年1月至7月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情况。 检查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6日(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二、检查主要内容 1. 医疗机构2022年1-7月药品(医用耗材)在省阳光采购平台情况,包括:采购金额、采购单价和议价采购及采购数据上传等。 2. 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完成情况,包括到期集采品种完成率、执行期品种完成进度及集采品种回款情况。 3. 医疗机构预警药品采购情况。包括省平台红、黄预警药品采购原因及金额等。 三、检查人员、方式 检查人员:市医保局医价招采处,辖市区医保分局,相关技术人员。 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实地提取医疗机构采购管理系统中2022年1-7月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数据,抽查部分采购凭证,查看采购数据上传省平台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等。 四、相关要求 药品(医用耗材)阳关采购是落实国家治理药品(医用耗材)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做好迎检准备,指定专人配合现场检查,按要求提供采购系统中的数据和相关票据。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落实阳光采购政策。 附件: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专项检查日程安排表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专项检查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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