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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常州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张振华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常水党发〔2024〕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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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振华同志晋升为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办公室(组织人事处)主任职务; 叶晓东同志任局总工程师,免去其规划计划处(工程移民处)处长职务; 臧晓燕同志任办公室(组织人事处)主任; 宋贤良同志任规划计划处(工程移民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潘敏峰同志任工程运行管理和生态河湖处副处长,免去其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副处长职务; 张勇同志任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副处长,晋升为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培军同志晋升为河湖长制综合协调处一级主任科员; 陈技超同志晋升为水资源管理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张志刚同志晋升为机关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伍志明同志晋升为办公室(组织人事处)三级主任科员; 刘兴庭同志晋升为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三级主任科员; 施永伟同志晋升为水资源管理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王恬同志晋升为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四级主任科员。 中共常州市水利局党组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