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社发〔2026〕31号
各辖市(区)人社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党工委人才办:
常州市人社局决定废止《常州市关于落实〈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常人社发〔2013〕113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6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