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的通知 常人社发〔2026〕50号 |
|||||||||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公布2026年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由1620元/月提高到1665元/月。 本通知自2026年7月起执行。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2026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