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命名常州市版权示范园区和版权示范单位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779/2015-00007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体裁分类:决定 组配分类:其他 市文广旅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文广新〔2015〕16号
产生日期:2015-01-29
发布机构:市文广新局
发布日期:2015-01-3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命名常州市版权示范园区和版权示范单位的决定
关于命名常州市版权示范园区和版权示范单位的决定

常文广新〔2015〕16号

     

各版权示范单位: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2014年5月收到常州创意产业基地创建“常州市版权示范园区”以及江苏世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创建“常州市版权示范单位”的申请。我局依据《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和管理办法》,严格坚持创建条件和标准,于2015年1月对申报市版权示范园区的常州创意产业基地和申报市版权示范单位的江苏世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考评验收。经研究,决定批准常州创意产业基地为“常州市版权示范园区”、江苏世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常州市版权示范单位”。

    希望常州创意产业基地、江苏世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全市各有关单位认真向先进示范学习,大力实施版权兴业战略,提高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