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上报常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级初验报告的请示 常水农〔2020〕26号 |
|||||||||
市政府: 按照《江苏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苏水农〔2019〕27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指南〉的通知》(苏水办农〔2020〕7号)的要求,目前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级初验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常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级初验报告随文上报。 特此请示。 附件:1、常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级初验报告 2、《江苏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苏水农〔2019〕27号) 3、《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指南〉的通知》(苏水办农〔2020〕7号) 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30日 (联系人:潘伟良;联系电话:0519-85682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