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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文物局关于印发《常州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文物〔2013〕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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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辖市(区)文广体(文广新、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2〕159号),科学、规范、有序、高质量地完成普查工作,常州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常州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经普查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常州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文物局 代章)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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