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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双创示范园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配电区域划分的意见 常发改〔2019〕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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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双创示范园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苏政办发〔2017〕110号)等要求,为积极推进常州双创示范园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经研究协调,并报市政府同意,现明确常州双创示范园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配电区域划分如下:东至青洋南路,南至鸣新东路,西至夏城中路,北至滆湖东路,区域面积约2.3平方公里。请各单位据此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常州双创示范园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配电区域划分示意图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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