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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41号的答复 常民复〔2026〕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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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无房无业无亲无退’困难群体主动求助兜底救助闭环机制的建议”收悉,根据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对“无房、无业、无亲、无退”困难群体的兜底救助,是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的重要内容,能否及时发现、有效救助,直接关系到基本民生保障的成色。近年来,常州民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牢牢把握“兜住兜准兜牢兜好民生底线”核心目标,对标职责定位,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联动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对困难群体的综合救助。 一、目前已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部门联动更加高效。2023年,我们新建市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事务联席会议协调机构,由民政牵头统筹推进全市大救助体系建设。2025年,我们建立了大救助体系10项运行机制,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发改、教育、人社、住建、医保等部门专项救助的政策衔接与资源统筹;优化完善了18个重点部门协同工作清单、制定了31项暖心惠民政策清单。通过构建一套运行体系,让部门协同更顺、政策衔接更紧、服务效率更高。 (二)救助体系更加健全。进一步放宽低保、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加大收入抵扣、财产豁免力度,扩大救助范围。对申请人家庭能够按要求积极配合调查,但家庭情况超出政策规定条件,经调查后确实存在特殊困难需要纳入救助范围的,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集体研究确定,坚持公开透明、严格规范解决好复杂个案问题。今年7月1日起,全市低保标准将提高至每人每月1110元,城乡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调整至1985元、1443元。结合常州实际落细落好民政部临时救助政策,全面实行急难发生地实施救助,“小额快救”3天内发放到位;会同慈善总会实施临时救助联动项目,按1:1配比救助非本地户籍困难对象。教育救助对非本地户籍困难人员坚持“同城同待遇”。就业援助扩展到四类低收入人口,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或者工作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按本人选定的缴费基数所缴纳的养老、医保费用的50%予以补贴。住房保障对象扩展到中低收入家庭,为困难对象提供公租房和危房改造等服务。水费、燃气费减免扩展到四类低收入人口、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特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符合政策的医疗费用按100%救助,低保等其他救助对象按80%救助。 (三)综合帮扶更加多元。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大救助类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深化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成效,全面推进“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安居、美居、乐居关爱行动,累计排查3000多户、改造水电气线路1500多户、改善居住环境1100多户;“暖心护航”行动为3500多户高风险家庭安装红外感应器、SOS报警装置。联动慈善总会实施多个慈善救助项目,“冬暖夏凉”项目每年为1.17万户低收入人口赠送200度用电,“微心愿”项目为1600余户重点帮扶对象发放爱心物资近130万元,“慈善助医”项目为6304名低收入人口医保目录内自付医疗费用703.6万元进行“非申即享”兜底救助。2024年,民政联合公安、城管建立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员发现机制,优化协同巡查、发现转介、跟踪预警等流程。对有救助意愿的人员,及时送往救助机构,为他们提供饮食、住宿、医疗等救助服务;对不愿接受救助的人员,也会及时发放防暑、御寒物资,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动态监测更加精准。不断优化常州市智慧大救助服务平台,打通民政、公安、医保、卫健等18个部门数据链路,整合31项救助业务,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推动社会救助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为全市6.5万名特殊困难群体(含非本地户籍4000名)建立“一户一档一策”电子档案,全面、精准掌握困难群众的核心信息,为政策实施提供数据支撑。建立“重点预警+关注提示”动态监测体系,完善医疗、致贫因素、风险提示等多维预警指标,预警类信息严格遵循推送、接收、处置、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进行规范处置,提示类信息由基层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入户走访,在兜好底、兜准底的同时,切实为基层减负,推动综合帮扶精准高效。2025年,平台累计推送预警信息726条、提示信息7632条,网格员走访后反馈29367条。“智慧赋能精准预警多元联动高效救助”做法被评为2024年全国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实践14个优秀案例之一。民政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派出所、街面警务站等设施,打造500多个“爱心驿站”,全面织密救助帮扶前端发现网络,建立“公安发现+民政救助”的“救急难”信息交换机制,将公安部门共享的困难对象信息及时推送至镇(街道),累计救助各类困难群众2900余人次。 (五)申请办理更加便捷。针对跨部门、多场景综合救助事项,深入实施“一门受理、协同转办”,困难群众仅需提交一次申请、提供一套材料,平台即可自动分办至相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响应、协同推进,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群众,有效破解“多头跑、反复跑、救助慢”问题,实现救助事项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救助申请综合研判机制,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根据困难群众的家庭经济状况,按规定认定为相应的低收入人口。对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的,在遵循申请对象意愿基础上,按“待遇就高”原则进行认定。对动态管理中,因家庭情况变化需要在低收入人口内部调整类别的,经本人同意,可直接办理,相关申请资料不再重复提交。 二、相关单位协办意见 (一)市财政局 财政部门立足职能,强化资金统筹,完善保障机制,全力配合做好兜底救助工作。设立专项应急兜底资金,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强化即时保障支撑,完善后续闭环管理机制,分层分类精准兜底,筑牢长效保障,解决核心生活难题。安排1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服务类社会救助,聚焦困难群众风险防范、照料护理、精神关爱等重点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开展上门助老、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多元化服务,推动社会救助从单一物质保障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切实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持续做好资金保障,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动态调整各项救助保障标准,将临时救助资金和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足额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资金直达监管,继续依托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确保救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群众账户,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救助资金实施全过程监控,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支持救助信息化建设,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维护,保障信息采集、数据共享、动态监测等功能的正常运转。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无房无业无亲无退”困难群体进行兜底住房救助,与我局当前持续优化住房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常有安居”民生品牌建设的工作方向高度契合。我局已将相关建议内容吸纳进具体工作中,并正在逐步深化落实。严格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应保尽保”政策,依据收入、住房、资产等条件,将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确保住房保障政策无盲区,优先通过实物房源解决其“居者有其屋”的问题。对暂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四无”困难群体,根据其家庭收入分档发放租赁补贴,缓解该群体在等待房源或收入改善期间的经济压力。通过强化民政、住建、人社、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信息比对,大幅精简申请材料,优化服务流程,实现“四无”困难群体能够快速获得救助。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聚焦“四无”困难群体的急难愁盼,进一步深化“常有安居”品牌建设。持续动态监测公租房保障需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四无”群体实现“即申即保”。继续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与审核效率,同时加大对基层住房保障机构的业务指导,确保兜底救助工作更有温度、更具实效。 (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我委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急危重伤病救治规范和救助基金管理要求。对于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疗机构按照《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积极施救;对符合《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救助对象条件的患者,经医疗机构申请、审核合格后,由救助基金按规定拨付相关经费,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2019-2025年,全市累计救助患者586人次,拨付救助经费1092.97万元,其中,无力支付人员555例,身份不明人员31例。我委将持续优化疾病应急救助政策,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推动与民政、医保等部门大救助体系有效衔接,提升救助对象识别的精准度。探索建立多渠道核实与动态评估机制,对确实符合条件但暂未纳入现有认定范围的人员,实现应救尽救;同时,进一步优化救助资金使用范围,简化审核程序,探索建立信息化自动结算系统,提升救助效率和可及性,确保救助资金及时、精准用于符合条件的急重病患者。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民政、医保等部门,持续推动疾病应急救助与社会救助、慈善帮扶、商业健康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整合各类救助资源,形成救助合力。探索建立“医疗救助+生活帮扶”等综合援助措施,对困难家庭实施多层次、全方位的精准帮扶,避免救助政策碎片化,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提升救助政策整体效能。 (四)市医疗保障局 近年来,我市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群众需求强烈的医疗救助问题,深入探索实践,全面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慈善大病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大病保险政策对普通参保人员有2万元起付线,对困难群体不设起付线,医疗救助比例80%以上,其中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中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比例为100%。普通门诊年度救助限额为1万元,其他门诊和住院救助年度限额为20万元。与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对所有参保人员开展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情况月度监测,重点关注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众,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精准发现、及时预警、主动救助。李晓婷代表建议中的“四无”困难群体,已涵盖在我市十大类医疗救助对象类别范围内。 下一步,市医保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完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不断完善社会大救助体系,切实履行好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职责,系统推进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优化协同高效运行机制。深化“一机制两清单”落地落实,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协同转办、限时办结、考核评价全链条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联合攻坚,提升大救助体系整体效能。 (二)健全综合帮扶保障体系。在做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的基础上,加强资金保障,建立“财政+福彩+慈善”多元资金池,加大对服务类救助的资金投入,明确市级引导、县区配套的资金保障模式,确保服务类救助项目可持续开展。重点培育扶持养老照护、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等领域的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基层救助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救助服务专业化水平。 (三)提升智慧救助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智慧大救助平台3.0版本建设,打造“常HUI救”(智“慧”救助、“汇”聚合力、应救“会”救、救助“惠”民)智能体,建设全天候自动解答政策、全方位发现、全要素研判、全链路推送、全领域协同、全流程监管、全周期提质等智能场景,扩大监测范围,实现困难群众24小时在线咨询、救助政策自动精准匹配,更好实现“政策找人”。 签发人:钱旭健 经办人:陈云胜 联系电话:85681595 常州市民政局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