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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瑞鸿大厦”命名的通知 常住建〔2024〕2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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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要求命名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常青路西侧、东方二路北侧 (QQ060423)地块项目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并向市民政局征求意见,同意将 “瑞鸿大厦”(汉语拼音:Ruihong Dasha)作为该项目的标准地名。该项目东至常青路,南至东方二路(规划道路名),西至康宁路(规划道路名),北至康盛路(规划道路名)。 请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规范使用地名。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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