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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申报单位核查结果的公示 | |||||||||
根据《江苏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苏水规〔2020〕7号)和《常州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常水安〔2022〕15号),经常州市武进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等2家单位申报,2023年5月31日~6月1日,我局组织专家组对2家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 1.常州市第二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申请单位现场核查结果。 2.公示期为:2023年6月28~7月6日。 3.申请单位应当满足的基本条件(否决条件)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申请等级评价之日前 3 年内未发生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无重大事故隐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申请等级评价之日前 3 年内未发生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已治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单位或个人对上述申请单位基本条件(否决条件)、现场核查结果有征询和投诉的,应在公示期间向市水利局提出。公示期满对现场核查结果没有异议的,市水利局将发布常州市第二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公告。 4.征询和投诉 征询:常州市水利局水利建设管理处 征询电话:0519-85682190 投诉:常州市水利局机关党委 投诉电话:0519-85682189 附件:常州市第二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申请单位核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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