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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2025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 |||||||||
各辖区财政局、发改(经发)委(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5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6〕1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常州仲裁委员会实施内部治理结构综合改革的批复》(苏政复〔2021〕34号)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22〕37号)等文件精神,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仲裁收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变更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