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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常州市市属社会组织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各市属社会组织: 为切实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提高社会组织网上办事效率,决定在市属社会组织中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市属社会组织可根据实际需求在“江苏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开具社会组织财政电子票据(以下简称“电子票据”);自2025年7月1日起,市财政局不再发放社会组织财政纸质票据(以下简称“纸质票据”)。 二、电子票据包括社会团体收取会员会费时开具的会费票据,基金会、慈善组织接收捐赠时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三、电子票据由省财政厅统一监制,其法律效力与纸质票据相同。 四、电子票据开具工作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进行,该系统部署在互联网,相关组织可自行登录网上办事系统进行开具。 “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电子票据”模块进行开具。具体步骤详见附件1-4。 五、相关社会组织如有电子票据开具问题,请及时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系统工程师联系咨询。 常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0519-85681591 省系统工程师操作咨询电话:025-83590439 常州市属社会团体QQ群-1:431018853 常州市属社会团体QQ群-2:529232256(已加入1群不用再加2群) 常州市属民办非企业 QQ群:306867876 常州市市属基金会QQ群:603587971 附件:1. 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操作手册 4.常见问题 常州市民政局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