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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小微贷”合作融资担保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各有关融资担保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小微贷”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苏财金〔2024〕160号)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服务小微企业,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小微贷”合作融资担保机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为保证相关业务的延续性,请已开展“小微贷”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于2024年12月27日前报送当前“小微贷”担保业务开展及机构普惠业务整体运营情况,作为“小微贷”合作担保机构的准入申请依据,审核后准入开展业务。 二、其他有意愿开展“小微贷”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关于优化“小微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3〕73号)的申报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报送相关材料,经审核准入后纳入合作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积极参与合作。 请有意向参与合作的融资担保机构于2024年12月27日17:00前,将正式报名申请(附件1)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我局将根据本地区融资担保机构申请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择优确定本地区“小微贷”合作融资担保机构。 联系人:丁志刚,联系电话:85681750。邮箱:2488075908@qq.com。 附件:1.江苏省“小微贷”(2025-2027)合作担保公司申报表 2.“小微贷”(2025-2027)合作担保机构承诺书 3.已与小微贷合作担保公司申请准入小微贷(2025-2027)材料清单 常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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