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供委〔2014〕6号
经研究决定:
朱洪兵同志任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资产管理处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张书文同志任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经贸处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中共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