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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常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赵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常财党〔202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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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赵娜同志任社会保障处处长,免去农业农村处处长职务; 谢仲凡同志任常州市财政局派驻常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免去债务管理处处长职务; 殷苏穗同志任债务管理处处长,免去工贸发展处处长职务; 陆尔力同志任工贸发展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投资评审效能中心主任职务; 徐莹同志任农业农村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范玲同志任税政法规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社会保障处副处长职务; 张凌伟同志任市投资评审效能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预算处副处长职务; 干晓玉同志任市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债务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费霞同志税政法规处处长职务; 免去陈鹏飞同志社会保障处处长职务。
中共常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