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2025年第十一批公告】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超过规定年龄准驾车型作废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09605/2025-0008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公安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2025-03-05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5-03-05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2025年第十一批公告】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超过规定年龄准驾车型作废的公告
【2025年第十一批公告】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超过规定年龄准驾车型作废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年龄70周岁以上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

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已经超过规定的年龄,不再符合所持准驾车型的驾驶条件,机动车驾驶证相关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公告作废。


附件:超过70周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清单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