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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集中收缴非法音像制品行动迎接全国第一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常文广新〔2008〕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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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文化(文教)局: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根据省文化厅苏文市[2008]10号文件通知精神,从 一、继续贯彻省文化厅《关于集中打击经营非法音像制品行为的通知》苏文市[2007]64号文件要求,在 二、按照文化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开展文化市场平安建设的意见》苏文市[2007]26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当地“扫黄办”、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对电脑城和夜市、集贸市场等周边游商、地摊进行集中清理,铲除这种既破坏文化市场秩序,又严重影响城市环境的不良现象。 三、各辖市区在开展集中收缴非法音像制品行动中,要精心组织,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地段和区域的检查,对上级督办的问题必须逐一解决并上报,确保收缴任务如期完成。 四、收缴非法音像制品数额指标分解如下: 市综合执法支队:15万张 武进区:8万张 金坛市:5万张 溧阳市:5万张 各辖区将集中收缴非法音像制品数量每周报市综合执法支队,重大收缴行动及时报告。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