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同意成立常州市创意产业协会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779/2008-0002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意见 组配分类:其他 市文广旅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文广新〔2008〕60号
产生日期:2008-05-12
发布机构:常州市文广新局
发布日期:2008-07-0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推进常州文化创意产业不断发展,根据《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同意成立常州市创意产业协会。
关于同意成立常州市创意产业协会的审查意见

常文广新〔2008〕60号

常州创意产业协会筹备小组:

为了更好地推进常州文化创意产业的不断发展,提升各行业的文化创意水平,加强和完善政府对企业的服务,有效营造我市良好的投资环境。根据《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同意成立常州创意产业协会。其它有关项目,请按相关规定分别办理专项手续。

特此批复。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