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广新〔2008〕77号
各辖市(区)文化局(教育文体局)、广电局、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现将《“迎奥运、促和谐”——2008“阳光”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