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1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779/2008-00077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文广旅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文广新政复〔2008〕25号
产生日期:2008-06-19
发布机构:常州市文广新局
发布日期:2008-07-0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1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常文广新政复〔2008〕25号

 

章文玉委员:

感谢你对常州广播电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的关于调整数字电视收费频道的建议案,我们经过研究,答复如下:

1.关于数字电视频道收费的性质,收取的费用是有线网络的传输维护费,而不是节目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是事业单位。其产品广播电视节目是免费给老百姓收看的,其节目制作成本由商业广告进行一定的补偿。

2.目前的收费标准和节目方案是经市民听证等多项法定程序,听取各方面意见最终确定的,我们今后节目的选择也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滚动调整,以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市民的精神需求。

    再次感谢你对数字电视的关心和支持。

 签发人:赵唯强

 经办人:沈红球

 联系电话:85682357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