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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全省文化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的通知 常文广新〔2008〕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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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文化(教育文体)局,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根据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关于开展文化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的通知》(苏文物法[2008]8号)要求,现就我市参加全省文化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通知如下: 一、关于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按我局《关于开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评比活动的通知》(常文广新[2008]33号)执行。 二、关于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根据省文化厅、省文物局通知要求全市不少于3份,请金坛、溧阳市各报送不少于1份,武进区报送不少于2份,综合执法支队不少于2份,其他各区视实际情况报送。参加评选的文物行政处罚案卷以2007年1月1日后结案的完整行政处罚案卷为主。 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比省文化厅、省文物局设置优秀案卷奖以及先进集体奖。各地、各单位要以参加案卷评比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查找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薄弱环节,推动文化行政执法工作,促进文化行政执法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八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