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同意成立常州市天工开物印文化石馆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779/2009-00023
主题分类:文化 体裁分类:意见 组配分类:其他 市文广旅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文广新〔2009〕12号
产生日期:2009-01-14
发布机构:常州市文广新局
发布日期:2009-02-0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印文化、观赏石事业不断发展,提升各行业的文化创意水平,根据相关文件并研究决定,同意成立常州市天工开物印文化石馆。
关于同意成立常州市天工开物印文化石馆的审查意见

常文广新〔2009〕12号

 

 

常州市天工开物印文化石馆筹备小组: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印文化、观赏石事业不断发展,提升各行业的文化创意水平,根据《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同意成立常州市天工开物印文化石馆。其它有关项目,请按相关规定分别办理专项手续。

特此批复。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